静电喷涂防止粉尘爆炸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1)企业应清楚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2)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规范,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3)对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
(5)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放置于明显、容易取得的地方,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
(7)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不应采用明火作业,对因特殊需要临时安排动火作业,应获得危险作业审批许可并采取防火作业措施
(8)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9)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版面结构
(10)应设置专用的除尘系统,不应将吸排烟尘或其它工业气体的风管接入及联通至除尘系统
(11)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地面、墙面、沟槽及门窗不应出现积尘,应每班清扫粉尘
(12)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装,佩戴防护眼镜、防尘口罩
(13)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志
(1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收尘器应按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xx)的要求设置
(1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排风罩应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xx)的要求设置
(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照《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2476
1-20xx)的要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