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一、行政执法主体应急管理部二、主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马锐、尚文启、韩宇峰、刘涛、王振永、陈明、侯茜、李征、冯智慧、王立忠、刘钊、宋宏林、范景春、陆旭、肖丹、马守业、周超三、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四、主要行政执法依据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
行政法规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3
部门规章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