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燃气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珲春市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和副总指挥由政府秘书长和安监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经贸委、交通局、消防支队、环保局、建设局、事故单位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职责任务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3、总指挥: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3、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4、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落实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5、事故单位:事后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6、市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加事故调查
7、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提出确定燃气贮存区域重点目标,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