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放疗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则(一)放射科放射治疗医疗质量管理目标1、健全放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有关医院管理评审标准和相关规定,成立放射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放疗室负责人牵头,放疗医生、物理师、技师各级组长为放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成员,负责放疗质量管理策划、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协调、监督及考核等具体工作的管理和放疗服务质量文件和资料控制的管理,参与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活动,如:参与和监督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检,以及放疗服务质量体系运行信息的收集反馈,通过肿瘤患者建议和投诉系统追踪病人的满意情况等
质量管理小组定期举行质量例会,进行质量情况通报、典型案例讨论和质量评估,控制整个治疗环节包括临床计划、物理计划、纠正措施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医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并使其高效运作来实现全面控制医疗质量、达到质量管理的最终目标,向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2、规范放疗工作流程,提高放射治疗效率①肿瘤放疗定位、计划设计、验证到治疗分析的质量职能,确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放射治疗的全程目标管理
②规划放疗内部工作流程,制定各种质量保证制度,制定和审核各放疗设备操作规范
③全员参与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强调全员把关,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④开展持续的质量改进
从计划阶段、执行阶段、检查阶段到处理阶段,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改进质量
(二)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获准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放疗诊疗科目的注册登记
1、房屋的基本要求①有独立的医、护办公室,诊疗室,普通或特制防护的病房(有低剂量率近距离放射单位)
②有放射治疗机房、定位设备机房、型模室、物理室
注:放射治疗及定位机房的设计、防护、消防均须通过省、地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