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迅速、有效、有序和妥善地做好我市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防止事态的扩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矿山生产和经营中发生的Ⅲ级以上(含Ⅲ级)矿山事故
4工作原则1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及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监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当地政府为主
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企业自救与地方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同时当地政府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灾难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