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规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有关活动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或者对全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较大的威胁和损害,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村(社区)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多个村(社区)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西滨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突发环境事件等分别制定了预案,相关救援事项从其预案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报送和续报、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急管理等相关事项从本预案规定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首要任务
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及社会力量的救助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本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安办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