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赣人社字〔2011〕139号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统一参加职业技能专场考核鉴定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4号)精神,加强高等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要,经研究,定于今年5月15日,对全省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统一开展职业技能专场考核鉴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职业及等级(一)鉴定对象各类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技术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鉴定职业及等级凡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专场考核鉴定的院校,应指导参考学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规范的职业(工种)名称组织报名,2011年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工种)可登陆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
cn)查询《关于2011年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工种)等级范围》,考生所学专业与范围内职业(工种)名称不对应的,可引导学生申报与其相近或相关职业(工种)
按照学校的培养目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参加国家资职业格四级(中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程序(一)各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专场考核鉴定必须通过“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
院校已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按隶属关系向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所在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
各申报单位应在考核鉴定前15个工作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或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以确定鉴定职业、等级和人数
具体考务工作见《江西省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
(二)报名办法:本考试报名份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