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十三中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1、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使课题研究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校级以上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或承担校级以上研究课题
二、组织领导学校教科室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见教科室主任工作职责)
三、选题原则1、课题的确定应遵循超前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
根据小学教育发展的趋势,针对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本地本校的实际出发,围绕小学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研究
教师选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已有的条件,力所能及,应先选择那些范围较小的,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易出成果的课题,应尽量和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
2、教科室根据学校教科研规划,每学年发布一次课题指南
3、教师可从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学校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确立课题,进行研究
4、从学校科研规划课题指南或学校承担的县、市、省级课题的子课题必选题研究
5、少数由学校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下达课题,指令有关青年教师进行研究
6、35周刚以下青年教师每学期或学年必须确定一个课题第1页共15页进行研究
四、课题申报1、每一申报人在同一时间内一般不得申报两项研究课题
2、每个课题原则上由一人负责承担,课题较大可成立课题组,设课题组长一人,负责研究工作
五、评审立项对质量较高的课题由学校组织推荐向上级教科研管理部门申报,争取得到立项
六、课题管理1、校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负责,教导处协助教科室进行管理,其余课题由教导处负责管理
2、教科室要加强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