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区内各企业:根据《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淮安办〔2012〕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自2012年3月6日至2012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机构组长:徐超(市政府副秘书长,党工委副书记、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胡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成员:贲影安(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李乐皖(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刘通(开发区质监分局局长)刘玮(开发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陆娟(开发区环安办主任)二、检查的重点和内容(一)检查的主要内容1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落实措施和责任,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等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问题和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针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节后复产验收情况
去年以来隐患突出的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行业检查重点:1
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开发区应急救援预案协作联动,切实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