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湖南长沙湘熙水郡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标准凝聚发展共识立足品质建设助推品牌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审批:审核:编制单位:长沙湘熙水郡项目经理部编制时间:2016年4月1日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长沙湘熙水郡项目经理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管理人员举报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长沙湘熙水郡项目经理部(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项目部由安全员记录安全日志,其他各级管理人员要记录施工日志,施工日志要包含安全情况记录,每月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