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规定了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贮存、领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装运、贮存领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3术语3
1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
2易燃液体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
3可燃液体闪点大于45℃的液体
4闪点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
5爆炸下限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4易燃易爆品危险性分类(1)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28℃<闪点≤60℃的液体和易燃危险固体为乙类,闪点≥60℃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为丙类
1本公司常用的易燃易爆品如下:4
石油醚(60-90)—闪点-21
石油醚(90-120)—闪点-21
工业甲醇—闪点11℃;e
异丙醇—闪点11
无水甲醇—闪点12℃;g
二氯乙烷—闪点13℃;h
丙酮—20℃
乙酸酐—闪点49
铝粉—粉尘爆炸浓度范围为35--301g/m3
三氟化硼乙醚—闪点63
二乙醇胺—闪点146℃c
间苯二甲酰氯—闪点280℃4
2对于各类物品,应根据其易燃易爆危险性的特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3甲、乙两类物品是本公司生产所用物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对于其运输、装卸过程及储存现场应按《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5装卸运输要求5
1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发现容器和包装物损坏、不牢固或渗漏时,必须进行重装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
2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装运
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4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