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发包方(章)(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章)(以下简称乙方)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格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具体内容如下: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
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5、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