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日本90年代的环境保护刘昌黎一,公害问题出现和环保对策的回顾1950-1960年代,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由于追求生产第一主义,日本的公害问题日趋严重起来,相继发生了“水俣病”、“第二水俣病”、“哮喘病”和“疼痛病”等公害病
1960年代后期,四种公害病的受害者把排污企业状告法庭,成了轰动一时的“四大公害诉讼”
以四大公害诉讼为契机,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地面下沉、噪音、振动和恶臭等七大公害引起了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
当时,一些人甚至非常气愤地说:“让GNP见鬼去吧”
他们认为,只要不停止经济增长,就不能消除公害
由于采取公害对策会提高生产成本,所以一般企业都不肯主动地进行环保投资
为此,日本政府于1967年制订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又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止法》和《噪音规制法》,这是日本解决公害问题的开始
由于国民的强烈要求,1970年末至1971年5月召开的第65次国会集中审议了公害问题,成了有名的“公害国会”
公害国会是日本政府公害政策的重要转折,由此,解决公害就一时成了日本经济社会最重要的政策课题
在这次国会上,一连气修改和制订了14项环保法律,其中修改的有《公害对策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止法》、《水质污浊防止法》、《噪音规制法》和《废弃物处理法》等;新制订的有《水质污浊防止法》、《海洋污染防止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和清扫的法律》、《公害防止事业费事业者负担法》和《公害纠纷处理法》等
1972和1973年,日本政府又分别制订了《无过失赔偿责任法》和《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明确了企业的公害责任
根据公害对策基本法等,日本政府又分别就大气和水质保护制订了《环境标准》,对企业排水、排气实施了《浓度限制》
在大气污染特别严重的地区,根据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止法,1974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