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使公司教育培训层次清楚、重点突出、目的明确,并能够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展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对安全教育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三级安全教育(一)厂级安全教育:1、凡新入厂职工,外单位调转工,代培工和实习人员,临时工、季节工及企业特聘技术人员等,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同劳资部门组织进行
3、“安全教育”主要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4、教育新入厂人员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本厂生产特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触电、防静电、防烧烫、防坠落等知识和急救常识及有关事故案例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向受教育者提出希望和要求,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忠于职守,认真操作,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6、厂级教育一般不少于8至16小时
教育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要重新教育,直至合格
7、新入厂人员必须百分百受教育,并全部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和《新入厂(转岗复岗)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审批卡》存入档案
(二)车间安全教育1、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技人员负责,一般授课不少于4至8小时
2、教育内容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造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根据车间规定和技术要求,对受教育者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消防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