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危险辨识和评估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明确粉尘爆炸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更好的对粉尘爆炸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用于公司内的粉尘爆炸危险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1主要负责人负责粉尘爆炸危险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
2安全主管负责粉尘爆炸危险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粉尘爆炸危险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4、一般规定4
1粉尘爆炸危险辨识的范围1)公司常规粮食粉尘生产活动公司常规活动(如抛光作业、通风除尘设备维修作业、抛光设备维修作业等)和非常规生产活动(如临时抢修)
2)所有进入铝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人员(包括本公司员工、外来人员)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所有设施,如建筑物、设备、设施(含自有的或租赁设备设施)
4)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5)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2粉尘爆炸危险辨识时机与频次1)安全主任不间断的组织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控制风险,每年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监测、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风险评估一般每年9月至10月份有安全主任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a
有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出台时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时
如: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产生新的认识时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粉尘爆炸危险辨识方法1)首先正确区分第一类危险源或第二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指活动中可能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工作环境因素,前者是伤亡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