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发生、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我们建筑业显的尤为重要
深感“安全责任确重于泰山”
大家知道建筑业是一个生产过程流动性大、劳动力密集、多工种交叉作业、手工操作多、劳动强度大、高处作业多、环境复杂多变的特殊行业,安全隐患无所不在
特别是建筑物的坍塌事故时有发生,为彻底遏止建筑物坍塌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1995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防止坍塌事故若干规定,通过全国建筑系统广大职工几年来共同努力,防止坍塌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基础还不牢固,全国各地由各种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事故乃经常发生,且呈上升趋势,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之大,让人触目惊心
建筑物坍塌事故的不断发生,严重制约着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更不利于改革开放及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为此,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使大家进一步明确,用市场经济的新思路、新方法来科学的防范、解决好建筑物坍塌事故的专项治理,是实现安全生产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必然选择
一、建筑物坍塌事故分类㈠建筑物整体坍塌1、1995年12月8日中午12时40分,座落在某省某市庐山路与翠湖路转角处的市棉麻公司一座即将交付使用的7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的综合大楼,突然坍塌,化成一片废墟,造成17人死亡,5人重伤,5人轻伤
2、1997年3月25日,某省莆田新光电子有限公司一座员工宿舍楼坍塌,造成110名职工伤亡,其中31人死亡
3、1997年7月12日上午,某省常山县城南开发区第51幢五层住宅楼突然中部塌落,两侧向中部倾倒,造成36人死亡
㈡基础施工中,毗邻建筑无保护措施,造成毗邻建筑坍塌1、1998年5月7日凌晨4时许,某省某市一座5层楼的II类保护建筑物部分坍塌,原因是邻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