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为满足集团公司机关领导、老干部及机关人员的工作需要,确保行车安全,优质服务,节约开支,促进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车辆和驾驶员使用制度1
车辆和驾驶员由车队实行统一调控,集中管理
为便于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对驾驶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车的办法
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车辆的行驶、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建立车辆及驾驶员档案,按月对安全防事故、单车行驶里程、油材料消耗、车辆维修和出车情况登记汇总,考核奖惩
集团领导使用的固定车,由领导自行支配
领导外出不用车期间,车辆和人员由车队统一安排
如遇重大活动或领导外出用车时,车队要选派车况良好,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并对车辆和人员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和安排后方可出车
机关各部门工作用车(含夜间和节假日)相对固定(除特殊情况外)
各部室在用车时,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保证车辆的安全与正常维护,作好出车登记
结对子处室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充分考虑到对方上下班和外出办事用车,互助友爱,互相关心,共同完成好本职工作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纠纷处理不当,追究使用处室负责人责任,并收回车辆
正常工作时间,在市区(六区)出车由车队领导安排
出市区或非值班时间和节假日出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一般不予私用或外借
特殊情况需外借或有偿用车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酌情确定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机关车队驾驶员请销假,1天以内由车队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
处(室)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由本处(室)自行管理,严格要求
二、车辆值班制度值班车辆是为了保证机关值班人员在节假日和夜间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等情况时专门配备的应急交通工具
除此情况,一般不予出车
(一)值班时间1
正常工作日为下午18时至次日上午8时
公休日实行24小时值班
节假日值班由车队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