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机械工作票职责工作票管理规定第一条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用范围:一、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填写工作票。1.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检修工作。(1)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检修。(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4)风机、转机的检修。(5)主要汽、水、油,管道和阀门的检修。(6)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7)运输皮带、龙门吊的检修。(8)在煤斗、煤仓、各种水箱,沟道内的检修。(9)汽轮机,凝结水泵、给水泵、循环泵、热交换站的检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10)在容器内,箱内和在管道的焊接工作。2.虽未退出运行,但需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3.维护人员在运行设备上进行校验或其他维修工作对主体设备可能造成影响的或需退出保护的工作。4.事故抢修工作预计在4小时以上的。二、下列可以不填写工作票,但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履行工作许可终结手续,并运行人员做好记录。1.紧急事故抢修,预计在4小时以内可以结束。2.夜间处理设备缺陷,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但要办理许可手续,至第二天白天上班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3.运行人员排除故障。三、生产现场管理及一些零星工作需办理零星工作票。如。第1页共5页1.清理现场,处理平台,栏杆工作。2.停运的设备完善安全装置。-1长、运行班长、各有关工段、科室应发给付本。二、工作许可人1.工作许可人由运行正,副班长担任,也可由班长指定的经工段批准能独立操作的值班人员担任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检修的工作许可人,但主要设备大、中、小修和公用系统检修或切换必须由正、付班长担任。2.工作许可人或变更后的许可人名单书面公布,工段报厂生技科安全组备案,安全组书面通知值长,运行班长,有关科室工段。3.特殊的重点工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工段长可以担任总的工作许可人。4.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确已隔断。(2)安全措施已完善和正确的执行。(3)对工作负责人交待清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带电或有爆炸等。三、工作负责人1.工作负责人一般由三年以上实践经验,在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且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并具备以下的条件。(1)熟悉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2)掌握检修设备情况(如结构、缺陷内容等)和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3)熟悉安全措施内容,掌握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2.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票负责人。3.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正确的、安全的组织工作。(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4.凡外单位参加电厂检修工作时,电厂有关单位指派监护人。(1)监护人负责办理工作票,负责工作中安全措施的落实,第2页共5页工作质量的监督,工作中试车联系,工作结束办理终结手续。(2)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负责,对施工进度质量负责,对电厂生产运行系统的运行设备及人身安全负责。(3)施工单位指定的工作负责人用书面形式报生技科,并通知有关运行单位和值长。第三条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填写标准-3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3.联系停送电必须有工作票许可人与值长联系,值长不得接受其他人的指令,值长在记录本记清要求停送电人的姓名和时间。4.严禁约时停、送电。5.在停电设备上由几个专业同时作业时,全部工作结束时才能办理送电。6.送电前全部检修人员离开现场,一经联系送电就按送电设备对待,不准在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7.试车时在未防止人员误入试车区域的可靠措施前,检修人员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护。8、工作结束前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进行许可工作检查程序。(1)部分设备加入运行时。(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维护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第五条工作票的执行程序一、签发工作票1.工作票签发根据工作任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