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机使用与维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焊机的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5578-20xx)、《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
1-20xx)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从事焊接的相关人员,应遵守本规定,同时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
1-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以及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和消防管理制度、电焊机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要求
第二章电焊机管理责任制第三条电焊机由部门统一保存,由部门派专人进行保存及管理
根据各班组实际情况,将部分电焊机分到各班组暂时保管的,由各班组排专人进行保存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有:(一)保制定本部门电焊机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二)建立本部门电焊机台帐,并抄报安监部门;(三)定期对本部门所辖班组电焊机进行检查、试验,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四)定期检查部门所属各班组电焊机保管、使用情况;(五)管理好电焊机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第四条电焊机使用班组的责任人是电焊机的监督管理者,由各班组派专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有:(一)对电焊机妥善保管,禁止损坏,丢失电焊机;(二)定期对电焊机进行检查,确保电焊机完好;(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电焊机;(四)不得让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员使用电焊机
第三章电焊机的日常管理第五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电焊机由各使用单位设专人进行保管,部门和班组要建立本单位各类电焊机清册、台帐
台帐可以是纸质台帐或电子版台帐,但必须保持台帐内容完整清晰,帐、物一致,编号统一
清册、台帐样本见附表
第六条操作人员发现电焊机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部门保管人员进行修复,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