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倡议书XX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介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作出的“314”总体部署以及国发〔2009〕3号文件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七次全委会精神,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质,促进重庆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XX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使XX市主XX县区在2013年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
一、国家环保保护模范城市的含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遵循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取得成效的城市典型,是我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
其主要标志是: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良好,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
1997年5月,原国家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各城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以下简称“创模”),树立一批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环境优美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此推动我国环境保护的进程
十几年来,作为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一项激励机制,创模得到了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和热烈支持
截至去年5月,全国共有67个城市和5个XX县区被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荣誉称号,在山东和江苏两省还分别形成了威海、青岛、苏州、常州、无锡5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
现在,全国还有120多个城市和十几个XX县区正在积极开展创模工作
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重庆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环境保护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但是,随着XX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的持续增加,资源和环境的“瓶颈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益凸显
要全面完成“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