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全面提升抵御火灾的能力,落实消防责任,保障开发区中小学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消防工作的安排,结合开发区教育系统实际,开发区教育局特与各中小学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1.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消防安全负全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学校要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全体师生都应熟知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兼职消防宣传员,每季度开展一次灭火演练,每周搞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新教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学校必须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确定用火用电负责人,制定并逐步完善紧急疏散方案;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及时进行食堂、变电室、水房等设施设备的检修,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杜绝责任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出现不规范布线、擅自私拉私接临时线路等不规范行为的出现
4.各学校都应按照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定时检修,专保器材完整有效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等存放化学药品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5.各学校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谨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外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6.各学校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