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确保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目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主要有:(一)使任何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不扩散,并尽可能排除险情;(二)减少特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使承担、救援人员分工明确,达到各项工作有程序、有步骤;使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
三、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事故应急救援以单位(现场)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事故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是最根本、最熟练、最快捷的有效处理;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该组织专业的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整理、确认、建档和跟踪管理;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四、《预案》的范围本《预案》指在我镇境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重伤(急性中毒)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包括:(一)特大火灾事故;(二)特大交通事故;(三)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四)特大食物、食品以及职业中毒事故;(五)民用爆炸物品及城镇燃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