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工伤认定难点随着非公有制企业在各地的迅速崛起,原本由国有、集体企业为主的城市经济结构被打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已遍及城镇、农村
原本职工工伤认定由单位及时申报
劳动行政部门及时认定的惯例也被打破,工伤认定难度加大,如不及时解决,将损害职工,企业的切身利益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
一、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工伤认定的难点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工伤认定主要有三难:一是工伤事故频发,工作量成倍增加,完成认定任务难
当前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是规模较小,管理不到位,工伤事故频发
因此,与原只认定国有、大集体时相比,工伤次数的增加决不是一个算术级数,而是一个几何级数
具体办事人员疲于奔命也就在常理之中,无形中增加了及时抓好工伤认定工作的难度
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迫切需要从机制和人员上加强力量,以适应面广量大、工作日趋复杂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伤认定工作
二是工伤认定工作取证难
不少企业发生工伤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往往是伤者与用人方“私了”不成,双方反目时才找劳动部门
因时过境迁,不利于事故的查证核实
而用人方也往往不配合
出了工伤事故毕竟是不光彩的,同时还要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经济补偿,用人方不配合也就可想而知
尤其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参加工伤保险甚少),一旦工伤成立,应负担的经济支出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因此,能拖则拖,使工伤认定工作难开展
有的工伤认定,当需现场目击者提供、介绍情况时,有不少当事人、目击者出于对自身的考虑不愿提供,觉得提供材料有可能对老板不利,进而必然对自己不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有的甚至说,我提供情况你给多少钱,没有钱我没有提供情况的义务等等
三是理解法律、法规等条文有分歧而定性难
职工工伤一般是“因工负伤”,但情况却千差万别
对职工工伤,我国一直坚持的是无责任赔偿原则,但在能否认定工伤,往往在适用法律条款上产生意见分歧
如职工上下班必经路线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