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20XX年版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批准时间:2013年2月18日实施时间:2013年3月1日1
目的为建立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生活区域存在的所有隐患及整改情况
安全隐患及分类3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事故隐患的排查处理5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