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发生职业病事故用人单位将被追责12月3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等草案举行发布会
中新社记者:根据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职业病的程序法工作,我想请问安监总局负责人,目前的形势,国家安全总局目前就哪些措施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司长高世民:感谢你的提问
刚刚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在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的一些职责,为了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准备从十个方面采取十项措施,加以和履行我们的职责
(一)积极划转职能,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
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快职能划转,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及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达成共识,调整明确本地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同时,根据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需要,加强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明确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责任
(二)做好部门规章、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
依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组织制定配套的部门规章,制定颁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规范、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我们将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工程控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职业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标准,规范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改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条件
根据近几年发生的职业病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