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容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1、压力容器的压力和温度等级划分:凡操作压力在0
6MPa(表压)者为低压容器;操作压力在1
610MPa者为中压容器
凡容器壁温低于-20℃为低温压力容器;高于450℃为高温压力容器
须遵循低温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
锅炉、气瓶、槽车等压力容器按国家公布的有关规程执行,不属于本规程范围
2、中低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检验遵循下列规程:①JB741-73《钢制焊接容器技术条件》;②JB127-73《碳素钢及低合金钢焊制球形容器技术条件》;③化工部和一机部1977年颁布的《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④炼油化工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中的有关规定;⑤国外进口设备按国外设计、制造的有关规定,也可参考国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维护1、容器所属车间(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技术特性,制定容器安全使用守则,并列入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
必须定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不得超温、超压运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报告
2、有特殊要求的容器应做好下列事项:①有腐蚀性介质的容器,应用与母材相同的材料做现场挂片试验;②镶有金属衬里或防腐涂层的容器,降温泄压不宜过快,以防损坏衬层
3、附件维护和要求:①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应按规定调整,一般为操作压力1
10倍,回跳压力不低于操作压力0
调定后加铅封
若安全阀另有规定应严格遵循之;②容器和安全阀之间不得装有切断阀,但容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及粘稠解质时,允许装切断阀,但切断阀必须全开并加铅封;③压力表须经校验合格方可使用,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压力表使用范围应为量程的1/3-2/3;④液位计应有液位上、下限标志,并经1
5倍操作压力试压;⑤盛有易燃、可燃介质的容器应有良好的接地线,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第三条检查1、外部宏观检查:①外部宏观检查(用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