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建设基本要求建设基本要求一、运行机构及职责为了保证XX省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明确由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机制的建设、管理工作;市、县(市、区)电教机构负责相应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负责本校的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运行的社会机构承担相应的运营工作
二、运行内容及管理省教育厅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的门户网站为“江苏教育资源网”,其中“XX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服务平台”共享平台面向师生及家长,主要功能为教育教学资源汇聚、审核与发布及开展各项应用活动;“XX省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主要运行为教育管理与服务的内容;“江苏教师教育网”主要运行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培训的内容
各市、县教育局以相应的地域网络及共享平台参与运行;各级各类学校以校园网及相应的应用平台参与运行
1运行实行分级管理,省电化教育馆负责管理省级门户网站与省级共享平台;负责建设包括资源审核准入、应用活动审核批准、身份认证、系统访问安全、数据访问安全、数据完整性保障等运行安全保障系统
市、县(市、区)电教机构负责管理相应区域门户网站与共享平台,网络建设、平台建设、技术支持等运行服务保障系统
各级各类学校负责管理本校校园网与相应的应用平台
三、运行服务及费用在基础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各地以电教机构、运营商、专业教育服务公司相互合作的模式,建立基础教育服务公益化与适度市场化的运营机制
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行以政府主导提供公益性服务为基础,第1页共29页运行费用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力量为运行提供技术、设备和资金支持,义务教育阶段本地课程教学资源免费使用,适当开展特色、个性化资源自愿定制增值服务
2第二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国务院印发规划确定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人民日报》(2012年07月19日02版)本报北京7月18日电(记者朱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