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稽查中队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XX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区)烟草专卖局,西铁烟草专卖分局:根据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国烟专[2005]377号)、《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等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在贯彻执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局
XX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一、省级局部分1
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1、登记交办任务
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处长、处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
处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省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
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
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处长、副处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
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副处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
处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
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