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收集报告制度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1、按规定要求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上报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及农村集体桑餐、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2、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病人后,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照规定时限上报防疫人员,由防疫人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网络直报。3、获得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爆发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环境污染事件、饮用水污染等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如自毙鼠、鸡鸭的成批死亡、疯狗咬人等)XX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认为需要监测和报告的其它事件的相关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网络直报。4、掌握辖区人口出生、死亡等基础资料,每月1次收集整理并上报当地和外来人员基础资料:包括人数、居住地点、户籍、免疫规划信息等。5、填写难产儿和o一5岁儿童死亡报告卡,一个月内上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发现孕产妇死亡,24小时内通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和孕产妇死亡报告率达100%,配合做好死因调查。6、开展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的乡镇,填写出生缺陷报告卡,一个月内上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