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渔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解事故真相,分清事故责任,做好事帮处理工作,汲取教训,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要积极配合上级调查组及进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并将事故情况建立档案,以备查证
二、对政府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隐瞒事实真相
三、凡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险情的,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议当地政府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3、对事故隐患检查、整改不力;4、不按规定签发证书证件,或应该收回而没有收回,或对无证生产查究不力的;5、同类事故重复发生;6、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7、不按国家、省市及其他有关规定失职造成的事故
四、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体业主,如果是因为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楚的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的不放过;渔工渔民未受到教育的不放过;防范措施未得到落实的不放过
)的原则,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钦岛乡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为了解掌握渔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动态,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渔业安全工作意见,解决协调渔业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形式第1页共5页1、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渔养安全生产会议;2、海上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3、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和发生重大典型案例的要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现场会
4、重点渔讯季节要经常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
二、会议内容1总结前段时间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2分析当前渔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3布置下阶段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防范措施;4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