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标工作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招标清标实施细则(试行)1.目的规避(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风险,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成本,为公司节约建设资金。2.适用范围公司自建、代建项目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3.总则本细则所指的清标活动,指的是定标后对中标文件开展的审核、确认工作。清标工作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招标承诺、中标文件及XX省建设、造价主管部门规定的计价规则、文件等为基本依据进行。4.职责4.1施工类招标的清标,由计划合约部负责组织进行;4.2方案招标的清标,由计划合约部组织,设计部、项目部配合进行。4.主要工作内容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审核中标文件有无下述风险情况出现:(1)人、材、机价格及清单综合单价有无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情况;(2)定额套用是否按照清单描述进行,有无多套、漏套情况;(3)不可竞争费用是否按相关规定计入;(4)甲供材、暂定价是否按招标文件约定计入;(5)措施项目费是否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计入,特别注意外脚手架、超高降效等项费用的计取基数是否合理;(6)套用子目含量是否过于偏离正常定额水平;(7)对于材料设备招标,主要对材料设备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清标确认,对投标报价的单价、总价进行核对;(8)对于需进行深化设计的施工招标(方案招标),主要对方案对应的材料设备的功能、型号进行清标确认。5.清标工作程序5.1招标定标后5日内,造价咨询公司根据招投标相关文件第1页共2页全面审核投标文件,填报《工程造价对比明细表》(附件1)、编制《清标报告》(附件2)。5.2各专业工程师于3日内根据招投标相关文件及咨询公司的意见,再次审核投标文件,修改整理附件1、附件2,草拟初步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5.3初步处理意见确定后7日内,由专业工程师组织与中标单位进行谈判,形成谈判记录;谈判结束后3日内,由专业工程师根据谈判结果起草《清标承诺函》(附件3),发中标单位进行盖章确认。5.4由专业工程师整理清标往来文件,交由资料管理专员归档。其中《清标承诺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一并归档,清标工作结束。6.清标工作要求6.1清标工作原则上在定标后20日内结束,中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6.2清标往来文件需以正式书面版进行,且承诺函需加盖中标单位公章。6.3清标过程文件原则上以附件格式为准。7.附则7.1本细则由计划合约部负责解释。7.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7.3附件附件1:工程造价对比明细表附件2:清标报告附件3:清标承诺函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