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推荐五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了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实现矿井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1、矿井安全检查领导组组长:矿长党总支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其它副矿级领导成员
安全检查科、生产技术科、机电技术科、调度室、地质测量科、通风区、洗煤厂负责人及各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计划财务科科长、企业管理科科长、物资装备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长、保卫科科长、工会分管副主席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检查科
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检查科科长兼,办公室是安全检查领导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安全大检查及日常安全检查的组织安排;负责当月各类安全检查资料的收集汇总;负责事故隐患的下发及复查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情况;负责对各被检单位进行考核等
2、各专业(系统)、各单位都要成立以安全第一责任者为组长的领导组,制定建立本专业(系统)、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按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二、安全检查种类(一)经常性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科每天要对矿井(包括井下、地面)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将所查问题以“三定表”形式下发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2、日常安全检查可与各种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二)重点性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科对近期井上、下作业现场安全条件恶劣的地点、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多发地点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好现场安全关
2、重点检查可单独派专人检查,也可与经常性检查及各种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三)专业性大检查
主要业务科室要按照《单位部门责任制》落实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职责,建立健全本专业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本系统、本专业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