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一中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制度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促进基层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如下: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和方式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白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承诺
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等情况列为承诺内容
承诺方式主要有三种:1、共性承诺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围绕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当“五个好”党员活动,提出各行业、领域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共性要求,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
2、岗位承诺
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技能、年龄等情况,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要把党员公开承诺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工作相结合,扩大承诺范围,提高承诺效果
3、实事承诺
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作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时期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
把党组织、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变成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方法步骤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
主要包括以下环节:第1页共10页1
确定承诺事项
每年年初,基层党组织结合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
党员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自愿提出承诺事项
确定承诺事项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可通过召开党员与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党员与群众酝酿协商等方式提出,力求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