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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因公受伤能否认定工伤网友“胡先生”:我亲戚是村委会的一名干部,在调解村民之间的纠纷时被一方村民打伤,在医院住了很长时间,且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后打人者被抓获,但其没有赔偿能力、家人又不愿代他赔偿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算工伤
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郭磊律师: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村民委员会属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不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
因此,村干部与村委会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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