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1
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2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和岗位职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
定义和术语2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环境影响
2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总经理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治理提供必要的人员、资金和物资
2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报表的审批
3生产部门负责对公司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部门级、班组级和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考核;负责对重大隐患和需要多部门进行整改隐患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隐患整改的效果验证
4各部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
1隐患排查4
1隐患排查的分类4
1按照隐患排查的级别分为四级: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和岗位级
2按照隐患排查对象分为:a)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包括:压力容器隐患排查、电梯隐患排查、叉抱车隐患排查、配电系统隐患排查、空压系统隐患排查等
b)特种作业隐患排查
包括:带电作业、气焊作业、动火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