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船舶垃圾处理问题必须重视
以下为疫情期间,有关船舶垃圾处理的六问六答:01疫情期间船舶生活污染物如何处置
疫情防控期间,船舶应严格控制生活污染物转移处置
在港船舶需排岸接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船舶应在作业前申请海事部门进行处理,比如有的地方海事局要求船舶通过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告,报告后由经备案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作业期间船方落实好相关防污染措施
对由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始发或经停的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需上岸处置的,船舶应提前声明报告,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按要求采取必要的密封或消毒等措施后,交接收单位接收转移
02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接收作业需要报告哪些信息
船舶和垃圾接收单位双方确认人员无相关症状后,通过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向作业地所在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作业动态,并在接收作业完毕后将实际作业情况通过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提醒:船舶垃圾接收单位应在作业开始前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了解船舶船员健康状况,发现船员存在“新冠肺炎”相关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将了解到的船舶情况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在相关部门同意前不得安排垃圾接收作业
03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哪些防护措施
作业前,双方用自带的体温检测仪检测体温,并告知对方,一旦发现参与作业的人员存在“新冠肺炎”相关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作业过程中,垃圾接收单位应充分做好垃圾接收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为接收作业人员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物资,可制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舶垃圾接收作业接触人员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作业接触人员
船舶应要求船员佩戴口罩、手套、眼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做好人员防护
04垃圾接收前,需要船舶做哪些处理
接收作业过程倡导“无接触”式作业
船舶应提前按照要求将垃圾分类,装入牢固的垃圾袋中并进行封闭,同时对垃圾袋外部使用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