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更新改造、封存、启封、调拨、报废制度设备封存、报废管理制度一、设备闲置封存管理1、o闲置二个月以上的设备可以封存,封存之日起停止折旧
2、封存设备必须完好,启封时即可使用
3、o封存设备由各二级使用提出申请报告,附封存设备明细表、封存日期、存放地点、报物资装备部批准
4、o启封存要有启封报告,经批准方可启封,启封后计提折旧
5、o封存设备由公司统一集中管理、登记造册、专人保管
6、o封存设备超过一年以上的必须组织人员进行一、二级保养,o定期涂油、防腐、防尘、防潮等工作,对运转设备要定期发动运转,o严防零部件和任意拆卸,做到上盖下垫,保持封存设备完整;7、o每年在雨季、冬季来临之前,对封存设备要进行大检查,对不合格封存保管要求的要组织整改;8、o建立健全闲置、封存设备台帐
帐、卡、物相符,对于闲置、封存、报废、待报废的设备要分类存放;9、o设备入库要验收,出库要检查,出入库的设备及各种配件,o要有严格的手续和记录,不得随意出入库,各单位存放的闲置设备不得随意乱拆乱卸
10、o对于闲置和封存的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做到无油垢,无锈蚀、无缺件,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11、o闲置、封存设备要做到上盖、下垫,保持设备的完好,以便达到设备的使用年限
二、设备报废(一)报废条件对确系丧失社会使用价值的设备,o均可审批按程序和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凡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1、o使用时间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使用年限较久、第1页共2页损坏严重或老化变质,丧失效能,无修理使用价值并提足折旧的
2、国家或上级规定淘汰的机电产品和老旧汽车等,已无配件来源,技术性能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修复价值的
3、耗能超标,严重污染环境,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o因遭受自然灾害或非常事故造成损坏或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5、品种杂、数量少、未定型、未过关(包括自己制造的)已列入固定资产的试产品,o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