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中心小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石桥中心小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为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XX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突发事件的界定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各类恐吓及由于人员骤然聚集引发的可能致人伤亡的秩序混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广泛影响的特点
二、工作预案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学校预防和处置方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霍介传副组长:赵乙利张波李伟组员
苏之伦、伞仁强、王行磊、张安志、李红光、张红玉、孟凯、张兵及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三、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应急预案为加强管理,防止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应急措施:1、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当事人所在科室领导、安全办负责人、全体值周教师、医务室值班人员参加
2、校园内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责任人可按下例程序报告
(1)报告给校园值周教师
(2)报告给安全办及在校保安
(3)报告给当事人所在科室领导和班主任
(4)报告给第1页共6页校分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
(5)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3、处置措施:(1)接报后,值周教师、保卫人员、学校领导应迅速赶到出事现场了解情况并控制局面
(2)校园值周教师及保卫人员应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