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工艺管理制度》1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应对各类突发重大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突发重大事件是指企业(指集团各分公司及所属厂矿企事业单位,下同)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中,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多人伤亡、危及周边公众安全,以及重大财产损毁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企业是应对突发重大事件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应对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置、响应和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行政正职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应对突发重大事件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针对重大突发事件,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应急预案,明确预警、接警、报告、指挥、处置、救援、响应、恢复等各环节的应急程序
第五条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六条企业应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2理的监督和检查
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分级设立应急办公室,各级生产运行、工程技术、机动设备、办公室、人事、培训、安全、消防、交通、物资、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预案管理以及信息报告等日常工作
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兼任
第九条各级业务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其应急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各级工程技术、生产调度等生产运行部门组成应急指挥和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应急物资调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