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长创联办发〔2008〕1号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家宝总理2007年5月15日在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座谈会上关于“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讲话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两省一市的科技合作力度,经两省一市科技厅委协商,决定编制《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
经过起草小组近一年的工作,又经两省一市科技厅委领导的审核同意,现将《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正式稿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二OO八年三月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目录第1页共2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4页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制定的《长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大幅度提高两省一市科技合作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增强长三角区域合作创新能力,实现长三角率先发展,走在前列的要求,将长三角建成最具活力的创新型区域,根据《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特制定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合作原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和长三角“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部署的要求,以增强长三角区域整体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加快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步伐,提高长三角区域“带动、辐射、探索、示范”作用,为长三角“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