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总则为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与相关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确保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公司安委办及各专业工作组在安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组织实施与定期考核
2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逐级分解与考核实施
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3
1公司安委会根据集团安全生产方针、上级安全生产目标要求,每年2月前组织制定集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事故控制目标与管理提高目标,目标应由多指标体系构成
3事故控制目标可分为否决指标与控制指标两级;事故控制目标应覆盖集团主要生产经营领域与安全种类,至少应包括工伤死亡责任事故目标、火灾责任事故目标、危化品泄漏及造成职业性中毒责任事故目标、用电安全责任事故目标、设备损毁责任事故目标、行车责任事故目标、质量安全事故目标、责任性中断供水、中断污水处理、中断污水提升、河道水位失控及管网与处理系统中断事故目标
4管理提高目标主要包括责任制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事故处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
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发布后在整个年度内持续有效,期间原则上不作调整
4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4
1公司安委办牵头,会同各安全专业安全组对集团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初步分解,与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协调沟通后,将分解后的目标列入各部门安全生产年度责任书
2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目标与责任的分解,并列入对应责任书
3集团两级目标的分解应在每年3月前完成
5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5
1集团安委办每年3月底前下发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明确集团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
2集团安委办按照分解后目标要求,拟订集团与各部门、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