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制度上墙内容XX县区河长会议制度(试行)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区河长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二条会议由市总河长或河长主持
总河长主持召开的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河长主持召开的会议,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成员单位成员参加
其他参会人员由总河长或河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河长会议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商市党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
第三条河长会议主要内容
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县(区)之间有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部署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第四条经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XX县区总河长或河长综合讨论意见作出的会议决定,应以印发会议纪要形式最终形成会议决议
第五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XX县区总河长或河长审定后印发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相关县(区)总河长、河长、XX县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承办,大—1—化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并定期将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向XX县区总河长或河长报告
—2—XX县区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第一条本制度用于规范XX县区本级河长制信息的采集、交换、通报、公开、共享工作
第二条XX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XX县区河长制信息共享工作,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重大事项应提请XX县区河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XX县区河长制信息利用公共传播媒体和宣传广告、公示牌等方式发布
河长制信息公开一般包括河长名单、河长第1页共5页职责,江河湖库基础属性信息及管理保护动态信息,河长制工作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
第四条信息通报以XX县区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简报、工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为主要载体进行;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或敏感涉水事项信息,在适当范围内以一定形式通报;通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