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企业安全奖罚制度国际大厦安全奖罚制度一、总则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基本原则是从严管理,奖优罚劣
二、一般规定1、公司每年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并表彰和奖励
2、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成绩突出的经理部和项目部,优先评选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较差的经理部和项目部立即采取通报批评、停产整顿、罚款以及撤销先关责任人的职务等处罚
3、公司所属单位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三、公司针对国际大厦管理人员的奖励制度1、国际大厦若获得国家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按照公司规定,项目部可申请获得30000元奖励;受到建设部表彰,项目部可申请获得2000元奖励;受到省(直辖市)表彰,项目部可申请获得奖励10000元;受到市(地级)或总公司表彰,项目部可申请获得奖励8000元;受局表彰,项目部可申请获得奖励5000元
以上奖金凡申请到位后将对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安全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15%的奖励,其余由经理配
2、国际大厦若受到公司表彰的安全文明样板工地项目,除发给荣誉奖外,可申请获得2000元的奖励,其中对项目经理、现场安全负责人分别奖励15%,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3、国际大厦受表彰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凡获得建设部表彰荣誉的获得奖励2000元,受到省、总公司表彰的奖励1000,受到地级表彰的获得奖励800,公司级安全先进工作者获得奖励500元
第1页共6页4、凡在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安全大检查中获得国家建筑安全奖的项目,项目部可获得奖励20000元,其中对项目经理、现场安全负责人分别奖励15%,其余项目经理分配
5、凡是被地级政府核定为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按照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