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工伤保险》之广西南宁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VIP免费

《工伤保险》之广西南宁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_第1页
1/1
广西南宁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悉,2009年度南宁市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均获调高。据介绍,1至4级工伤伤残津贴人均月增加199.08元,调整后的月人均伤残津贴由1075.50元提高至1274.58元;工伤护理费人均月增加85.46元,调整后的月人均护理费由461.72元提高至547.1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月增加76.11元,调整后月人均抚恤金由411.20元提高至487.31元。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工伤保险》之广西南宁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