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302
192-1999稽核与综合分析岗位工作标准1999-10-10发布1999-11-10实施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山东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202
03-1995的要求进行编写的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周志峰修定:审核:审定:审批: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于1998年12月10日首次修订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302
202—1999稽核与综合分析岗位工作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财务稽核与综合分析岗位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稽核与分析等综合管理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引用标准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通用工作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3责任与权限3
1基本素质要求3
1作风正派,具有财经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会计资格以上的会计人员担任
2熟练掌握财务管理中的各种技能和财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能做到灵活应用
3熟悉生产过程,了解设备经济性能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以本公司为会计主体,依会计法对主体的财务收支进行稽核监督
2对反映经济活动的原始及自制凭据、帐薄记录、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进行核查监督
3对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防范监督、制止
4担负因稽核不力而形成的违规违纪等关联责任
5对当期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及时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准确财务资料,并保证财务资料的一致性
6编制财务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