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本着全员参与、责任共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以安全责任和风险差别为分级分类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技术部为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的归口管理部室
第二章缴存类别与系数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与奖惩采取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方式进行,风险抵押金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或调整
第四条按照各部室的职责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实行不同的风险抵押金标准
风险抵押金标准共分为两个类别(详见附件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和奖惩标准)
一类:安全管理专职部室、负责生产技术的职能部室
二类:其他职能部室
第三章缴存与兑现第五条安全风险抵押周期采用公历年制,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抵押金每年年初缴存,抵押周期内缴存标准如有浮动,应据实及时进行差额补退
第六条各部室风险抵押金缴存以部室为单位向计划财务部缴存
缴存标准需经办公室和安全技术部审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定,主要领导审批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办公室负责收缴
第七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存标准以缴存当月所在岗位为标准,兑现亦按此标准兑现,全年不作调整
调入人员和试用期转正人员从调入或转正当月缴存风险抵押金,考核周期亦从当月开始折算;调出和退休人员,考核周期按当月截止时间折算,抵押金与奖惩在第二年年初统一结算
第八条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安全生产业绩考评情况,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系数并完成兑现
第九条公司每年初与各部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管理职责,年度末,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60%权重)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40%权重),对安全生产业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