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驻外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驻外工作及外部项目特殊性制定本制度,提高管理者质量意识,落实驻外人员质量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驻外人员质量监督方面权利:1、具有监督审核项目经理部与外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权利,确保合协议书的质量方面在遵循法律的基础上符合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2、具有监督检查项目施工资料是否规范完整的权利
3、具有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的权利;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监督
4、具有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要求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的权利,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5、对拒不整改的,具有令其停工、返工处理或实施罚款的权利,6000元以下罚款驻外人员可将罚款单直接报送财务,6000元以上罚款由驻外人员及时将罚款通知技术质检部,由技术质检部及分管副总签字后执行
第四条驻外人员质量监督方面义务:1、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2、要结合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分解制定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创优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并通过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管理过程检查等方式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
4、监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其实施情况;加强与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的信息沟通
5、监督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参与工程的预验与验收工作
6、收集有关施工图片、影像及其他质量管理业绩资料,按规定上报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和质量事故报告,总结施工质量及其管理工作的经验
第五条汇报制度1、遇到较大及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电话向公司技术质检部报告,不得延误
2、月报——自2018年3月1日起,每月最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