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投诉处理制度医院投诉处理制度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投诉的途径医院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医政科、门诊办、医保办、监察室),医院公众场所设立意见投诉箱,各病区设有意见薄
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1)医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监察室: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4)医政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5)门诊办公室:受理门诊医疗方面的投诉
(6)医保办:受理医疗费用方面的投诉
(7)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8)财务科:手里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9)保卫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10)总务科: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1)设备科: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2)感染办公室: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3)各部门、各科室受理本部门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他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受理投诉条件(1)投诉者必须是在我院治疗或或工作关系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或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的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
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
投诉的匿名信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投诉处理(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各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恢复而让投诉人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须做好处理记录
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