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62号)同时停止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1
2编制依据1
3适用范围1
4工作原则1
5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
1省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
2市县级组织指挥机构2
3现场指挥机构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3
3信息报告与通报4应急响应4
1分级响应4
2响应措施4
3响应终止5后期处置5
1损害评估5
2调查处理5
3善后处置5
4保险6应急保障6
1队伍保障6
2资金保障6
3防护装备、物资保障6
4应急车辆保障6
5通信保障6
6技术保障6
7应急资源的管理6
8宣传、培训与演练7附则7
1预案管理与修订7
2本预案用语的含义7
3预案解释7
4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
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以及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