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黄玉川煤矿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满足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神华集团与神东煤炭集团《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特制定本制度,望地测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条地测部门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神华集团与神东煤炭集团《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必须坚持为安全与生产服务的原则,高度重视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及时保管好、提供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黄玉川煤矿生产办、地测公司驻矿地测站,以及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责任管理人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矿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总工程师副组长:地测副总工程师成员
生产办、地测公司驻矿地测站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黄玉川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工作工作统一由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各项资料的分析结果定论和提供审批,地质、测量、防治水人员负责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
其他相关领导、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监督及执行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要求第一节资料收集第六条地测专业在矿井建设和生产中收集的地测防治水原始资料要及时、准确、完整、统一
(一)原始资料收集应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测防治水记录簿上,记录簿统一编号,妥善保存;(二)地质、测量、防治水观测与描述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表达确切、重点突出、图文结合、字迹清晰,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三)地质、测量、防治水观测